各縣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認定2021年安徽省農民工“優秀創業項目”和“返鄉創業之星”的通知》(皖就辦〔2022〕13號)等文件要求,現就我市2022年省農民工“優秀創業項目”和“返鄉創業之星”評選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一)優秀創業項目:銅陵市行政區域內農民工返鄉創業項目,名額1個。
(二)返鄉創業之星:近3年內返鄉下鄉創業的農民工、大學生、退役軍人等人員,名額3個。
二、評選條件
(一)優秀創業項目:
1.法定代表人是返鄉創業農民工、大學生(含高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工商注冊地及創業地實際在銅陵市行政區域內。
2.經營主體依法取得合法經營資質,注冊成立并正常經營一年以上且不超過五年,經營收入實現穩定增長。
3.有比較完善的發展計劃書,符合當地的產業政策和產業發展規劃,經濟效益較好,具有一定的抗風險能力。擁有發明創造專利或馳名商標的項目優先。
4.項目必須符合人社、規劃、環保、土地、城鄉建設、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
5.能夠帶動本地農村勞動力就業30人以上(含30人)或吸納農村勞動力人數占員工總數30%以上的,吸納貧困勞動力較多的優先考慮。
6.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創業項目還應具備以下對應條件:
(1)企業: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等勞動報酬;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制度健全、措施到位,無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2)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成員數量高于本地縣級同行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平均水平,合作社成員數量達到30人以上;成員出資總額100萬元以上,固定資產100萬元以上,年經營收入300萬元以上;可分配盈余按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返還總額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成員主要生產資料(初入社自帶固定資產除外)統一購買率、主要產品(服務)統一銷售(提供)率超過80%。在同行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中產品質量、科技含量處于領先水平,有注冊商標,獲得質量標準認證,并在有效期內(不以農產品生產加工為主的合作社除外);未發生生產(質量)安全事故、環境污染、損害成員利益等嚴重事件,未受到過行業通報批評,無不良社會影響,無不良信用記錄。
(3)家庭農場:經營土地的流轉年限不少于5年,簽訂規范的流轉合同,流轉期限內不得轉包。從事糧油生產的土地面積集中連片200畝以上;種養結合型家庭農場的畜禽養殖標準為生豬、羊年出欄500只以上,奶牛常年存欄50頭以上,肉牛年出欄200頭以上,蛋雞常年存欄10000只以上,肉雞年出欄5000只以上。農業凈收入占家庭農場總收益的80%以上。生產記錄齊全,產品使用或注冊品牌質量可追溯。
(4)我市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的其他條件。
(二)返鄉創業之星:
1.參加評選人員必須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樂于承擔社會責任,積極創業,勇于創新。
2.參加評選的人員須在法定就業年齡內;返鄉創業的,須有過農民居民戶口或身份證地址為農村(村、隊、組)且有過外出務工經歷;下鄉創業的,企業注冊地及經營地須在縣級及以下地域內。
3.創辦的項目或企業在當地規模較大、影響較好,并穩定經營2年以上不超過5年。屬一產類的,需帶動就業5人以上;屬二、三產類的,需帶動就業20人以上,企業年營業收入不低于200萬元,個體工商戶年營業收入不低于50萬元。
4.經營的企業能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帶動群眾致富作用較強,吸納勞動力特別是農村勞動力作用明顯;勞動關系總體和諧,能嚴格遵守勞動法律法規;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按時足額發放工資;未發生過重大勞動爭議或群體性事件,近2年無重大工傷事故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無誠信不良記錄。
5.具有良好的自強不息、堅韌不拔、勇于創新、勵志奮進精神和個人品德,在當地社會形象較好,享有較高聲譽,創業事跡具有典型性和可示范性。
6.我市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的其他條件。
三、評選程序
(一)自愿申報或相關單位推薦。申報的各類經營主體或相關單位向所在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推薦,申報材料(見附件)可以直接送達或者郵寄。
轄區部門 | 地址 | 電話 | 聯系人 |
樅陽縣 人社局 | 樅陽縣樅陽鎮 連城東路14號 | 3253024 | 鄒艷 |
銅官區 人社局 | 銅官區木魚山大道 666號 | 2817731 | 孫娟 |
義安區 人社局 | 義安區順安鎮和諧路399號北5樓 | 8826120 | 朱耿志 |
郊區 人社局 | 銅都大道南段8699號 | 2896825 | 趙洋 |
經開區人力資源局 | 銅官區翠湖二路1258號 | 2819757 | 劉鑫 |
(二)縣級初審。各縣區、市經開區人社部門牽頭,會同經信、財政、農業農村、教育、退役軍人等部門對擬申報材料進行實地考察、核實,審核通過后上報市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市級審核。市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縣區、市經開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查,組織專家或相關部門對項目進行評審,并提出評審意見;經市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經信、財政、農業農村、教育、退役軍人等部門研究同意后,在“安徽省創業服務云平臺”和市級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四、獎勵形式
對經省就業辦下發通知公布的“優秀創業項目”和“返鄉創業之星”,分別獎勵10萬元和5萬元。
五、相關要求
(一)2022年推薦的省農民工“優秀創業項目”和“返鄉創業之星”認定條件中的“注冊成立并正常經營一年以上且不超過五年”“穩定經營2年以上不超過5年”,以企業營業執照中“成立日期”開始計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好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自愿申報、從下而上、逐級推薦、嚴格標準,產業創新型、科技含量高、帶動就業能力強的優先。
(三)同一優秀創業項目、創業之星推薦人選已在其他市級以上部門單位獲得評選獎勵的原則上不得參加本項目推薦評選。
(四)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序進行推薦評選。對于偽造身份、編造事跡,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序推薦的人選,經查實后,撤銷其評選資格,取消相應名額;對在推薦評選中有嚴重失職瀆職和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各縣區、市經開區推薦項目、人員應于10月31日前報至市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人:黃浩
聯系電話:2126813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 2022年省農民工“優秀創業項目”和“返鄉創業之星”申報材料.doc